團體家屋(Group Home)是一種以社區形式照顧失智症長者的服務模式,北歐及日本已推行多年,而台灣於2007年頒布團體家屋推行計畫至今,全台現有7個團體家屋提供失智長者照顧與服務(請點選查詢)。
在失智長者家庭中,多數家庭由家中一名成員主要照顧,他/她除無法工作可能造成家中經濟不足外,失智症常有遺忘、情緒轉變、躁動等行為,在密集的照顧下,也對照顧者的心理及身體產生了莫大的壓力與影響。在高齡化的趨勢,以及家庭照顧者壓力議題的重視下,居家照顧提供了家庭照顧者暫時喘息的空間與時間,也同時,如何提供長者更有尊嚴的照顧模式更是政府與民間積極討論的問題。因此,為協助照顧成員所面臨的心理、生理、經濟等多重壓力,「團體家屋」即應然而生。
什麼是團體家屋的照顧?家屋透過「家」的營造,提供長者第二個可以安心居住、有尊嚴、有自主生活、有品質的家。家屋的空間規定每位長者平均需具有16平方公尺的空間,且需具有客廳、廚房及寢室,總居住人數不可超過18人。家屋內的空間安排就像一般家庭一樣,房間有單人房及雙人房,提供長者更好的隱私空間。住在家屋內的長者就像在自己家裡一樣,每日的行程皆由自己安排,以自己的習慣自由行動,而非由機構安排的時間洗澡或睡覺,讓失智長者透過日常生活活動,維持原有功能與記憶,延緩老化的症狀。而在工作人員部份,家屋中有社工師、護理師、照顧服務員等專業團隊合作,每3位長者即配有1名照顧服務員。但由於照顧模式的小型化、專業及照顧人力高比例的投入,使得團體家屋的照顧費用相較為高,且在專業人力的培訓更需具備對於失智症狀之專業知能。
在長期照顧十年計畫開始推動2.0之際,我們需持續思考什麼是對於長者更好的照顧方式?如何符合長者的需要?如何提供長者更好的生活品質?如何使長者更有尊嚴的生活?「團體家屋」的小規模形式或許是上述的解答,但是否有其他的服務方案或模式仍待我們共同努力思考與開發。
參考資料: 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lQOGcuayUM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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